量繪形貌:新類型公共藝術
Suzanne Lacy 編 / 吳瑪俐等 譯 /遠流出版社
博客來書籍館 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276185
內容簡介
所謂「新類型公共藝術」,指的不是傳統陳列在公共空間的雕塑,而是以公共議題為導向,讓民眾介入、參與、互動,並形塑公共論述的藝術創作。
它也許有形(如壁畫、裝置),也許無形(如行動、表演);有的長期存在,有的短暫停留,但都以公共利益為依歸。
本書集結了美國三十年來,不同藝術家、藝評家對於公共藝術引發不同面向問題的探討,並且整理了藝術家們嘗試提出的解決之道,不只包含深刻的文論,也呈現豐富的案例,成為許多檢討有關公共藝術文獻最愛引用的經典著作。
另可參考:
北藝大共同學科,由吳慎慎老師吳瑪俐老師合開藝術與社群課程
教學網站http://ge.tnua.edu.tw/arco/03_files_02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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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如書摘
第一章 不入流的觀眾 (作者 瑪莉。珍。潔可 )
為何要[在公共場域創作]?
以社會議題為主題的公共藝術.....這群急遽增加的藝術家,他們的作品包羅萬象,從身分認同的表現(表現本身就是一項政治行為),到社會批判的藝術,到做為社會變革工具的藝術。最後這一項大抵包含三種類型的作品。
第一種是象徵性的,這種藝術的物件或行為體現了社會問題,或做出政治呼籲,並希望透過公共場域的呈現,來啟發社會變革。
第二種是奧援性的,藝術家構想製作這類作品,並在呈現中與其他人結合起來,最後再回饋到實際社會系統中(例如引發公共設施傳遞訊息,來支援某個特定群體,或設計節目,讓作品所引發的議題傳達出來)。
第三種是參與性的,作品的構想和實際創作,都出自合作的過程。目的是使藝術對參與者的生命產生長遠的影響,對社會網路發生積極正面效應,或對社會問題的解決有所助益。
(p65-6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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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
我和靈芝合作於2006年底在台北國際藝術村的女性【身體異/譯寫】藝術工作坊整個活動屬於上述第三種類型吧?! 是否對參與成員的生命都能有如何"深遠的影響",我看是不盡然,只是對我自己產生的撞擊還真是不小...
始終會停留在想釐清"那到底是不是作品"的階段,這本書上都說了~ 只是我覺得哪裡還沒接上線,
應該是對於藝術作品意識和認知的轉型問題吧...
但無論如何就是要以我累積這把年紀轉向去做點事,就算是談不上藝術作品的認知範疇,也還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意願傾向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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